房地产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程序

拿到了土地出让合同,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,今后还有许多的手续要走,只不过这最难的一关算是走过了。下面还有哪些手续要办理呢?根据我国当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6个阶段:选址定点;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;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;规划报建图审查;施工报建;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。开发商在这6个阶段需要办理的事项如下:在选址定点阶段,为了配合拿地需要办理以下事项:发改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;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;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;环保局办理环评和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(表);文化局、地震局、园林局、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;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。


在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,需要办理以下事项: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;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;公安消防支队、公安交警支队、教育局、水利局、城管局、环保局、园林局、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联合审查;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,核发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;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。


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,需要办理以下事项: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;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;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;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;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;市政部门、环保局、卫生局、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;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,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;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,根据业主单位意见,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;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》,发放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》。


在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,需要办理以下事项: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;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;建委、市政部门、园林局、环保局、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;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,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,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(副本)。在施工报建阶段,主要办理以下事项: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;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,确定施工队伍。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,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;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,核发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。工程就可以开工建设了。


另外,在工程建设完成后的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:一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,核发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;二是开发企业申请办理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时应当确保前期一切手续合法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,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,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%以上,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以及商品房预售方案。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、装修标准、竣工交付日期、预售总面积、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,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、分层平面图。


在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,主要办理以下事项: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(机构)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;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;规划部门、市政部门、水利局、环保局、文化局、卫生局、公安消防支队、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,按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。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(正本);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、审查意见,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,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;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,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。至此,商品房就大功告成了,开发商可以对房地产项目权属进行初始登记、办理担保等事宜,并正式开始销售商品房,一套商品房就可以到达最终消费者手里了。